民法典: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日期:2020-12-24 关键词:民法典,:,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推荐阅读内容
  • 上海刑事律师告诉你:拘留后出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庄闲游戏平台解读:刑事拘留超14天,意味着什么?
  • 庄闲游戏平台揭秘:什么情况下看守所会对被拘留者实施拘留?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解读被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
  •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解读:什么情况下行政拘留会转刑事拘留?
  • 刑事拘留14天释放,意味着什么?——上海刑事律师为你解读
  • 上海刑事律师解答:唆使他人吸毒该定什么罪
  • 上海刑事律师解读:传染毒种扩散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 高空抛物定罪标准是什么?——上海刑事案件律师为你解读
  • 上海刑事律师浅析经济案件查案程序是什么意思
  •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民法典: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www.logo-fac.com/xszx/787.html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