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刑事案件量刑律师咨询,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应该怎样量刑?上海静安刑事律师分享以下内容:
首先,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一个罪数问题,如果在收买过程中又有强奸非法拘禁等行的数罪并罚。但是收买之后又出卖出去的,只定拐卖妇女儿童一个罪。
于是出现了一个小问题,我收买了一个妇女,又对这个妇女实施的性侵,最后又把它卖出去,那这些定三个罪?还是定一个罪?
那一般认为定一个就可以了,因为收买之后又出卖是拐卖,这属于在拐卖过程中性侵,那就属于拐卖罪的加重情节。
上海静安刑事案件律师自此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拐卖罪的从宽情节,因为以前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而现在变成了从宽说: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可以从轻处罚,那如果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2015年之前,我们使用的是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说白了就是不构成犯罪的意思,但是我们2015年取消了这个条款,所以呢,在当前刑法中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几个条款呢,有且只有两个条款啊,一个是属人管辖,还有一个是冰冰条款,这是针对冰冰指定的条款,叫冰冰条款,这里就不详细讲了。
上海静安区刑事律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一般买一个女的判多少年?最重就是三年,而且以前还有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也就导致买人根本就没有什么风险,对吧。我买了就买了,也不用坐牢,因为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