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已到看守所了,会不会被判刑?如果判刑要判多久?上海刑事辩护律师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案件详情】2019年3月4日22时许,被告人高某某在位于本市杨浦区平凉路的上海英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宿舍04室内,因酒后玩游戏声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与隔壁06室员工宿舍的耿志强、苏日嘎拉图、张丰华(均另案处理)等人发生口角,继而引发互殴。其间,被告人高某某持破损的啤酒瓶挥舞、戳刺,致耿志强、苏日嘎拉图、张丰华受伤,并致同宿舍的刘鹏刚左腿受伤。
经鉴定,耿志强右下肢多发切割伤,其肢体多发创口构成轻伤二级,右下肢多发肌肉、肌腱损伤,其右踝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构成轻伤二级;苏日嘎拉图胸腹部多处软组织损伤、左大腿划伤等,构成轻微伤;张丰华胸腹部、背部、左下肢多处软组织擦伤,构成轻微伤;刘鹏刚左下肢外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判决】被告人高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高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
二、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律师分析】上海刑事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认为,被告人高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高某某依法应予处罚。对于被告人高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赔偿情况等均在量刑中予以考虑。被告人高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高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如果被认定了寻衅滋事罪,并且公诉机关指控并起诉,那么对于是否会判刑,就要看法院的调查和判决。一般寻衅滋事的量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根据当事人的表现和律师的辩护,可以适当减少30%左右,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不妨点击在线咨询,找上海刑辩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