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辩护】刑事简易程序对法院有划定吗?
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划定合用简易程序的法院,但从《刑诉法》第147条和174条划定的“基层人民法院合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讯员一人独任审讯” 和“可以合用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讯员一人独任审讯”的划定望,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合用刑事简易程序,中级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不得合用刑事简易程序。
至于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能否合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由于刑事诉讼法并未向民事诉讼法那样赋予人民法庭的权限,因此,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不能合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