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王某开设赌场罪刑事律师辩护从轻处罚刑事判决案例。
【案件详情】2019年4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闲聊”社交软件内建立群组(120人),召集赌客在“乐乐上海麻将”软件的麻将房中赌博,并以每局赢牌中抽取人民币4元至6元台费的方式渔利。至案发,王某通过“闲聊”软件收取非法营利款15万余元。
被告人王某于2020年3月25日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作案工具手机2部已被依法扣押。随其家人找宝山开设赌场罪律师进行委托辩护。
【律师辩护】上海宝山刑事律师辩护称,我当事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辩护人宝山刑事律师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据此,为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追缴被告人王某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