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中,辩护律师应当注重挖掘被害人有无过错的相关事实,争取以此为被告人争取到减轻处罚。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上海知名刑事律师一起看看吧。
虽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没有直接规定被害人具有过错就可以直接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也没有明确将其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司法机关是将其掌握为量刑情节之一的。更值得刑事辩护律师关注的是,一旦能够证明被害人具有过错,其对基准性往往具有相当大的调节作用。根据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多年以来积累的经验,以下几种案件往往存在被害人过错的情况,是值得辩护律师大力挖掘的案件种类:
1.对于人身伤害案件,由于之前的矛盾和个人恩怨,被告人往往会对受害人实施侵害。很多情况下,被害人对于矛盾的激发、犯罪意图的形成、犯罪的发生都有一定的过错,有时甚至是严重的过错。此类案件主要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
2.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在肇事人不对案件承担全部责任,只对案件承担主体责任和同等责任前提下,被害人可能存在一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从而产生案件的过错。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据是公安机关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律师可以争取对被告减轻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被害人确实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但有时公安机关出于同情被害人或行政因素等原因,没有明确被害人的责任,但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为被告人提出索赔。
3.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罪,被告人往往采用暴力手段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具有很强的人身针对性。有时,这种暴力犯罪首先是由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的,如恶意欠债、威胁被害人等,这种犯罪具体包括非法拘禁、非法侵入、绑架等犯罪。
4.至于侵犯财产权罪,由于被害人的过错行为,被告人往往采用暴力、盗窃等手段占有、处分被害人的财物。罪名包括抢劫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挪用资金罪、故意破坏财物罪等。
鉴于以上的犯罪可由被害人所引发,从而可以导致对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发展受到社会影响,辩护人需要我们结合相关案件没有具体实际情况数据进行充分考虑。如果被害人确实对案件的引发负有一定的责任,辩护律师应该从事实、法律、情理等角度研究综合能力分析,让审判工作人员必须认识到被告人实施网络犯罪确实在主观恶性和情节上具有情有可原之处,从而达到减轻被告人的量刑处罚。
综上所述,上海知名刑事律师讲解的内容较为细致,相信您已经对此有了一定了解。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最后防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高水平的服务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