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人,可以缓刑,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上海知名刑事律师一起看看吧。
(1)情节较小;
(2)不存在进一步犯罪的风险;
(3)有悔改的迹象;
(4)缓刑对社会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在使用前,必须充分满足这四个条件。 也就是说,缓刑的对象主要是犯了轻罪、对社会危害小、悔改的罪犯。 在辩护实践中,刑事律师往往针对“轻犯罪情节”进行辩护,因为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供述中可以看出是否存在悔改,是否存在犯罪风险,是否对社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实际上取决于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情节 同时还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悔改态度、被害人的理解程度、行为一致性等。
因此,犯罪情节较轻,不仅是缓刑适用的必要条件,而且对其他必要条件的满足也有很大影响。 辩护律师在缓刑论证中必须把握好这一“靶心”,往往事半功倍。 根据上海刑事律师的经验,是否成立犯罪较轻的辩护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反映的犯罪情节是否较轻。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或者犯罪时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如果其犯罪本身不严重,可以认定为较轻;但是,具有特殊主体资格或者地位的人实施特定犯罪,造成比一般主体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或者引起更大的民愤的,不应当认定为轻微犯罪。
比如研究生导师利用自己的职权猥亵、强奸女本院,即使犯罪未遂,其职务是受人尊敬的大学教师,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其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高校的声誉。情节轻微的不一定适合对他适用缓刑。
其次,犯罪行为主观因素方面所体现出的犯罪情节发展是否较轻。在法理上,犯罪的主观意识方面我们可以主要分为主观罪过和犯罪动机。对于过失犯罪问题而言,其由于中国不是故意造成我国相关环境损害,其罪过相对于故意犯罪显著轻微,可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而就犯罪动机而言,在造成的社会主义危害严重后果相当或者通过相似的前提下,出于义愤、扶养老人自己孩子学习或者正当防卫等而犯罪,可以分析认为公司属于情有可原,结合实际案件具体工作情况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而对于出现一些并非迫于无奈、对方无过错,也不是为了满足人们基本精神生活服务需求而进行的犯罪,且社会产生危害较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第三,客观方面反映了犯罪的情节,主要考虑了犯罪的危害行为、犯罪的对象和危害结果。 犯罪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较小,或者被害人通过悔改、赔偿等方式理解的,可以认为情节较小。
但是,如果它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对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犯下罪行,或者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即使后果不严重,也不能被视为较轻的罪行。 如果预备犯、中止犯等犯罪的后果没有发生,或者犯罪分子放弃犯罪,阻止大部分后果发生,则可以认为犯罪情节较轻。
第四,从犯罪对象看犯罪情节是否比较轻,主要看犯罪性质是否侵犯了法益。就抢劫罪而言,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复合法权益,其社会危害性极大。它所侵犯的法益在法律价值的较高层次上。
因此,如果抢劫罪有入室盗窃、持械抢劫等加重情节,即使在其他方面满足了从轻、从轻处罚的条件,也应慎用缓刑。一般来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程度越重要,越要注意是否“轻”,越不重要,确定轻重情节的标准也可以适当放宽。
总之,刑事律师在适用缓刑时应把握“罪轻”的实际标准,积极为当事人寻求最佳的判决结果,维护其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上海知名刑事律师讲解的内容较为细致,相信您已经对此有了一定了解。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最后防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高水平的服务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