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一定是犯罪,而是强制措施。就是说有人是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的犯罪嫌疑人,但是不一定就是犯罪人。所以假设一个人被刑事拘留,但是进入法院被宣告无罪的,该人以前的刑事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而且这个人也可以考公务员,但是在法庭上没有判刑,案情不清楚之前,这个案件当事人,不能考公务员,那么刑事拘留之后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呢?上海知名刑事律师来给大家普及这方面法律知识。
首先,刑事司法拘留是刑事责任强制管理措施,不是进行处罚。搞清楚我们这一点,再来看我国刑事拘留后对自身的影响,以严格的公务员政审为例,有21条政审材料不合格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试(政审)不合格:
(一)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组织、参加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或者其他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六)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七)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九)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十一)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十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自2007年3月10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十七)自2005年3月10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200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08、200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一)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刑事拘留对自己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如果你现在正在处于这样的困扰中,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政审要求,可以咨询海知名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