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上海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接到人民群众监督举报,他们经人介绍在“上海一带一路有喜商城”投资,现在我们已经发展无法提现。经初查后,2018年1月,上海警方通过对此问题进行企业立案侦查。接下来上海刑事案件律师为您讲解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调查,卢某利等犯罪嫌疑人于2017年5月以南山区注册成立“欢乐之旅”公司,并在互联网上建立虚拟购物中心,以消费点的形式回售所谓农产品,吸引他人参与。
参与者之间必须通过购买100元至300元不等的“激活码”成为一个会员后,方可享受积分返利。同时,为吸引学生更多人参与,公司可以设立以投资项目金额为返利依据的静态奖和以发展研究人员一定数量为返利依据的动态奖,诱使会员管理不断“拉人头”计算提成和收益,以此方式进行网络传销组织活动。
据警方介绍,该团伙的提成分为四种模式:一是静态收入。投资人首先通过注册账户成为公司会员,并根据不同会员的等级制定了四个系列的“套餐”:2000元投资,周收益18%;投资7000-10000元,周收益15%;投资150-200万,周收益14%;投资3万~5万,周收益13%。二是动态奖。
根据引荐人数和级别给予奖励。第一代6%,第二代3%,第三代6%,以此类推。是三等奖。对于有团队的成员,将按照团队成员投入的单数给予奖励。第四,代理奖。公司在全国发展了不同级别的代理商,包括省、市、区三级,根据会员在商城投入的金额奖励不同比例的现金。
今年6月15日至20日,省公安厅进行组织以及上海市公安局工作开展“利剑9号”统一收网行动,共审查制度涉及管理人员424人,刑拘60人。警方无法查明,该平台企业运营公司半年,就已发展网络传销层级46层,涉及通过会员1万余名,涉案产品金额达8000多万元。
从今年侦破的一系列重大案件来看,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群体性经济犯罪呈现出三个显著特征。
一是作案手法多样化。犯罪分子打着“金融互助”“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扶贫”等幌子实施犯罪,迷惑性、欺骗性强。如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打着“你消费、我买单”“消费全返”的幌子,以线上线下积分返利为诱饵,引诱人员加入。
利用后来者交纳的资金支付之前承诺的返利,没有任何资金投入实业生产,本质上属于“庞氏骗局”。佛山“人民通惠”传销组织通过虚构“人民”伪概念,打着“人民通惠”的旗号,以“低门槛、高回报”引诱群众加入传销,迷惑性极强。
二是有前科犯罪人员重操旧业实施犯罪。如上海“一路有喜”网络传销案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卢某力,是广东侦办的央批“善心汇”传销案的涉案人员,在取保候审后继续从事传销犯罪活动,这类人员也将是警方打击的重中之重。
三是涉黑恶性质的聚集性传销依然可以存在。在“天津天狮”案中,事主被骗入团伙后,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挖心酸”“唱黑脸”等方式进行胁迫、恐吓事主,胁迫影响购买一些虚假信息产品,犯罪意识形态发展已从一个普通传销向非法拘禁、抢劫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转变,社会环境危害性具有极大。
针对群体性经济犯罪高发的形势,省公安厅大力推进“智慧新警”战略部署,自主研发广东群体性经济犯罪监测预防平台。与工商部门合作,成立涉案人员经济犯罪监测预防中心,开展智能化监测,整理收集风险信息,快速开展分类处置,大大提高了涉案人员的查处效率。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提醒,一定要不断增强企业法律问题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不要被“高额回报”“快速发展致富”的幌子所诱惑,避免上当受骗,维护我们自身进行财产信息安全。要认清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环境犯罪的巨大社会危害性,自觉抵制、举报此类犯罪,并主动积极配合警方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