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不一定是结案,只能说与结案的可能。首先对于存疑不起诉的情形,后期检察院还有在起诉的可能。再者对于以其他理由不起诉的情形,需要将不起诉的决定告知案件的别害人,被害人如果对不起诉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情况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属于结案。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案件在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阶段工作结束后不继续起诉到法院可以进入中国审判,意味着企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结案。接下来就由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检察院不起诉是结案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检察院不起诉是结案吗
1、检察院不起诉不一定是结案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表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除非之后有新的证据证明其构成犯罪。当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不是代表完全不用承担其他责任,如果涉及行政违法,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损失等,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
2、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需要将不起诉的决定告知案件的别害人,被害人如果对不起诉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3、对于存疑不起诉的情形,后期检察院还有在起诉的可能
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1、第三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终止审判,宣告无罪。第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第二,犯罪已经通过消灭时效; 第三,赦免令免除处罚; 第四,根据刑法的规定,没有投诉或者撤诉,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或者没有依照其他法律规定进行调查的,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在人民检察院起诉阶段有上述情形的,决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
三、检察院不起诉后制定的不起诉决定书中有哪些内容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羁押处所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案由和案件来源;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不起诉的法律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有关告知事项。
一般来说,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之后,并不能立即就结案,还需要追究案件当事人的行政、民事责任。如果不起诉的案件有受害人,那么受害者若是对不起诉的决定不服,这些受害者可以选择向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检察院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应当发布公告,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如果被告在押,应立即释放。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请求复议。如果不起诉的人不服不起诉的决定,他认为自己应该是无罪的。可以在收到不起诉决定后七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以上就是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检察院不起诉是结案了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