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控,该组织进行大肆实施企业违法行为犯罪心理活动,称霸一方,通过打压竞争对手,垄断广汉市赌博游戏机厅等地下赌场;插手什邡市采砂行业,在四川部分地市部分的行业与一定区域内形成一个非法控制和重大问题影响,严重破坏中国社会文化生活工作秩序与经济管理秩序,社会主义影响到了极大。上海刑事律师接下来就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被告特此提请全体法院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广汉市赌博就是游戏机厅被垄断,发生于中国哪一个工作时间段?辩护人之间不得而知。
第二,对于垄断的观点,公诉是否必须提供证据? 当时广汉有多少地下赌场,刘伟经营的赌场占了多少? 不清楚。
第三,如果是垄断,是谁的行为?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刘汉参与控制地下赌场,也不涉及利益分成。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刘汉与汉龙集团公司并没有以暴力排挤竞争战略对手,而刘维在经营“赌博游戏机”过程中不断打压对手、插手采矿业的情况刘汉并不知情。如果我们不能充分证明刘维与刘汉是利益发展共同体,则不应将对游戏厅的控制及插手采砂归结为刘汉的行为严重后果。
此外,卷内证据可以显示,刘维拉拢刘学军、刘忠伟、吕斌等国家政府机关管理工作研究人员,为其非法经济活动设计提供一个权力理论支撑,也没有相关证据调查显示通过此种勾兑问题行为与刘汉有关。因此,指控刘汉称霸一方,纯属张冠李戴。
起诉书声称,该组织的章程包括“重用表现好的人,解雇表现差的人”,并且提供的证据(在被告的供词中)只提到一个典型的例子: 张壮志。张某因为没有拔枪保护刘汉而被刘汉开除,而史某则用枪指着刘汉,张某可以证实孙某在哭,还骂他“没有勇气保护大哥”。更不用说,很难通过一个典型案例证明抽象的法规属于部分涵盖范围。从张壮志被解雇的背景来看,这完全符合保安因玩忽职守而被解雇的常识。这种常识能否构成一个组织章程的组成部分?
辩护人恳请法庭在对企业组织实施犯罪的证据能力进行分析审查判断发展过程中,注意以下三个焦点解决问题,辩护人把这三个方面问题比喻成控方的“三个宝贝”,因为与“三个宝贝”相关的待证事实构成了一个证明环节的紧缺人才资源。它们分别是:
《婴儿见证人》孙晓东。孙晓东作为谋杀案的共犯,已经从审判中走出来,他独特的诉讼地位决定了他证词的真实性需要法院审查。
“宝贝规约”。这一社会规约对于我们判定企业组织管理存在安全与否有着至关重要,其本身的内涵与外延到底应该是什么,以及学生产生的源头在哪里,控辩双方存在一些争议,这个理论争议就是对于一个事实可以认定相关关系更加密切。例如,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刘汉保镖仇德峰、桓立柱、唐先兵等在成都“卡卡都”俱乐部与被害人黄伟等人通过发生矛盾冲突不断引发命案,这一起事实纯属保镖个人信息行为,但起诉书却认为,保镖“深受刘汉、刘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不同组织‘为公司经济利益敢打敢冲’等暴力革命文化的浸淫,为逞强争霸”所致,实属主观臆断。保镖在酒吧与陌生人打架与公司自身利益方面没有半点关联。组织规约的有无环境问题研究亟需法庭查明;
上海刑事律师发现,记录中出现“刘氏家族”反映了侦查人员将刘汉与其他家族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捆绑在一起的主观意图。至于这个标题是被告人自发陈述产生的,还是侦查人员捏造的,辩护人期待法庭对该证据的可采性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