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庭前供述转化的当庭供述,因其供述内容具有承继性,因此其合法性审查标准应当是当庭供述的自愿性,重点考虑是否切断了庭前侦查行为的影响。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上海专业刑事律师一起看看吧。
(1)询问的时候、地址,询问人的身份、人数以及询问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2)询问笔录的制造、修正是不是吻合法令、无相关规定,是否注明讯问的具体起止时间和地点,首次讯问时是否告知被告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是否核对确认;
(3)询问未成年原告人时,是不是关照其法定代理人或许有关人员到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是否到场5
(4)被告人的供述有无以刑讯逼供等非法要领采集的情况;
(5)被告人的供述是不是先后同等,有没有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被告人的所有供述和辩解是否均已随案移送5
(6)被告人的辩护内容是不是符合案情和常理,有无矛盾;
(7)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以及其余证据是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
对于庭前供述转化的当庭供述,因其供述内容具有承继性,因此其合法性审查标准应当是当庭供述的自愿性,重点考虑是否切断了庭前侦查行为的影响。根据两院三部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不受原来刑讯逼供的影响。
即使不具备前述条件,例如,告知的诉讼权利存在瑕疵,但只要能够切断与之前刑讯逼供的影响,当庭供述确出于自愿,则同样不存在合法性问题。因此,只要被告人自愿确认侦查期间的供述,即使属于庭前供述的重复性供述,所转化形成的当庭供述也不存在合法性问题。
本案中,被告人李继轩在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知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和其他诉讼权利,也获得了律师帮助,其认罪及确认侦查阶段有罪供述真实性出于自愿,不受先前的侦查行为的影响,由此形成的当庭供述具有合法性。
法院在判决中采信的被告人供述究竟属于庭前供述还是当庭供述,对于二审证据合法性审查范围具有直接影响。对于未作为一审定案根据的庭前供述,无论其取证行为是否合法,除非二审时拟将其作为定案根据,不属于二审证据合法性审查的对象。
综上所述,上海专业刑事律师讲解的内容较为细致,相信您已经对此有了一定了解。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最后防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高水平的服务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