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如果一个人犯罪了,他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精神病人犯罪了,他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今天,上海刑事案件专业律师结合最近的热点新闻,谈谈精神病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据新闻报道,今年清明节前夕,四川省营山县一个村庄发生了一起悲剧。55岁的徐在丈夫和儿子、儿媳离开家约3个小时后,将3岁和5岁的两个孙女推进粪坑,导致两个孙女溺水。之后,徐离家出走,想跳水自杀,然后在水库获救。
经司法鉴定,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犯罪当天的违法行为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今年8月24日,本案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徐某故意杀人。本案开庭前,徐某家属向检察院提交谅解书,认为徐某患有精神疾病,对杀害两个孩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恳求司法机关对徐某从轻处罚。在法庭上,徐某表示认罪。此案尚未宣判。
那么,作为精神病人,徐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律师电话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不能识别或者控制其行为的,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医疗;必要时,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未完全丧失识别或者控制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律师电话咨询上述法律规定不难发现,精神病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首先,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不能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些精神病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识别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类精神病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情况。犯罪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不能控制自己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犯罪时无精神异常,病情消失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上海刑事案件专业律师的电话咨询和分析,徐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当天的行为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他的家人也出具了谅解书,徐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和减轻或减轻徐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