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职员对创造福寿膏、非法出产制毒物品犯法案件的现场举行勘验、查抄或许查抄时,应该提取并就地拘留收禁创造福寿膏、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原料、配剂、成品、半成品和工具、容器、包装物以及上述物品附着的痕迹、生物样本等物证。如果是在贩卖毒品案件的现场,会提取包装物上的指纹、现场的毒品等。提取、扣押时,不得将不同包装物内的毒品混合。那么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你了解多少呢?快来和上海死刑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笔者曾承办过一个制毒案件,经由过程仔细阅卷发明,现场已经提取过烟灰缸(烟头)、电热套、牙刷等物品。经由过程鉴定使用过的三把牙刷,排除了我的当事人曾使用过此中一把,确认了现场有其余涉案职员的涌现。从烟灰缸内提取的烟头举行DNA比对,证明了房内已经涌现过的涉案职员。所以,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若通过文书内容找到了瑕疵,就可以找到辩护要点。
1、福寿膏的包装形式
对同一地位查获的两个以上包装的福寿膏,应该根据如下要领举行分组:A.福寿膏或许包装物的表面特性不一致的,依据福寿膏及包装物的表面特性举行分组;B.毒品及包装物的外观特征一致,但涉案人员供述非同一批次毒品的,要根据涉案人员供述的不同批次进行分组;C.毒品及包装物的外观特征一致,但涉案人员坚持称其中部分不是毒品或者不知是否为毒品的,要对涉案人员辩解的部分疑似毒品单独分组。
2、查获福寿膏包装的外观
对查获的福寿膏应该按其自力最小包装一一编号或许定名,并将福寿膏的编号、称号、数目、查获地位以及包装、色彩、形状等表面特性记录在笔录或许扣押清单中。在毒品的称量、取样、送检等环节,毒品的编号、名称及对毒品外观特征的描述都应当与笔录和扣押清单保持一致;若有不一致的地方,律师就要质疑涉案毒品的同一性,一定要认真比较,切勿偷懒。
3、福寿膏包装上是否有指纹
这个更加首要,尤其在福寿膏买卖过程中。如王某贩卖毒品3公斤案。
王某驾驶一辆红色桑塔纳被办案构造挡获,同时在车内还挡获了一购置人,购置人说,福寿膏是王某和另外一须眉配合卖给他的,到案后王某保持说其没有贩毒,只是跑出租的。因为另外一须眉不在案,生意业务详情无奈查清,福寿膏包装上也没提取到指纹。但即使是零供词,王某一审仍是被判处死刑,脱期二年执行。上诉过程当中,辩护律师提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王某贩卖毒品3公斤,二审法院同意发回重审。辩护律师就毒品包装上没有王某指纹为由,认为证据瑕疵且不能证明王某参与贩卖毒品。最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从死缓到十五年,大家显然能够看出辩解律师为当事人争取了多大的空间。确凿,从法官的心坎确认来讲,贩卖毒品这个事应该存在,但因为证据不足,所以在量刑上打了折扣。
办案构造查获了多包红色晶体,沟通包装、沟通分量,可不能够拆开装在一路?谜底是不可以。当然,随着办案机关业务水平的提高,执法越来越严格,类似混装的情况越来越少。
为何不克不及混杂?很简单,由于我们分歧包装内的福寿膏品质、含量大概都不同样,另有一些包装内纯粹是“假福寿膏”。普通点讲,毒品单价利润很低,并不赚钱,但凡每克多了些钱,下家就会嫌贵不购买。那毒贩经常会进行“1:1”配比,如100g毒品加入100g“假毒品”,经过混合,降低纯度,谋取利润最大化。
法律也划定不得将分歧包装物内福寿膏混杂,究竟福寿膏分量与量刑息息相关。实践中,假毒品若变成真毒品,对涉案人员来说是不公平的。由此,辩护人可以通过仔细阅卷进行逐一分析,在相关证据性材料中找到辩护空间。
提取、拘留收禁时另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就是要防止嫌疑人或其他人接触毒品或包装物。
综上所述,上海死刑辩护律师讲解的内容较为细致,相信您已经对此有了一定了解。刑法是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最后防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以高水平的服务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