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犯罪行为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新时代,我相信我的朋友们也有了新的问题。今天,上海诈骗案件律师将集中回答。
遇到网贷诈骗,借的钱要不要还?
要看这个贷款平台是真是假。
许多受害者在骗子的应用程序或网站上进行贷款操作,但由于骗子说银行卡号码填写错误、银行卡号码与我的信息不一致、贷款冻结、资金冻结、解冻费、存款、会员费等。
这种情况不需要还钱,因为你根本没有贷款。
如果是在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后转移给骗子,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应该去司法机关,与贷款机构协商,在宽限还款期间或分期还款。
骗子明明抓到了,为什么有时不能给他们定罪?
基于互联网虚拟化、非接触、匿名的特点,电信欺诈及相关犯罪变得更加隐蔽。
黑客攻击、木马研发、恶意注册、数据交易、黑卡交易…各种互联网癌症在阴影中涌动。
这些数字行为不像传统犯罪那样容易定义和收集证据,因为电子数据具有易失性、及时性和篡改性。
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分子可以通过硬盘格式化、系统重装、病毒等方式轻松销毁电子数据,给司法办案带来了巨大挑战。
没有证据,就不能给人定罪;证据不足,量刑力度也会大大降低。
被骗后,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上海诈骗案件律师答可以。
为了防止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表示,电子数据是一种证据,可以成为出庭证据。
在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中,也解释了电子数据的证据。
(1)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讯群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信息。
可见,文本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链接、转账支付信息等都可以作为电子证据。
但由于电子数据易篡改的特点,聊天转账记录不易成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微信证据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微信用户是双方。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
即微信记录必须明确其客观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
上海诈骗案件律师写在最后:对于个人来说,多关注一些专业科普的微信官方账号,培养自己的电子数据取证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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