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很多人会花费大量的财力和精力,购买奢侈品,一起旅行,甚至直接转账。众所周知,有些骗子只是打着恋爱的旗号作弊。近日,湖南省临溧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已婚妇女谎称单身,与许多人互动骗钱。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至6月,女子张某通过短视频平台认识了李某、肖某、龚某、罗某等单身男性,随后加入了微信好友。在聊天的过程中,张得知对方都是未婚或离婚的老人,渴望结婚,所以他决定用爱骗取财产。
事实上,张已婚并有了一个女儿,但她隐瞒了事实,谎称自己是一所中学的老师,用化名同时爱上了几个人,然后以急需钱偿还父亲欠的工程款为由实施欺诈。
上海诈骗罪律师据统计,张某先后骗取李某13万余元,肖某7万余元,龚某1.8万元,罗某2000多元,共计22万余元。更奇怪的是,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刑,正处于缓刑考验期,没想到再作案。
法院判决
临礼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张某在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撤销缓刑,对新犯罪作出判决,对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与正在执行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万元,退还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网恋开始,最后诈骗。这种骗局就像爱,被骗的人不少。上海诈骗罪律师郑重提醒,请保持良好的社会心态,提高防骗意识。不要被所谓的甜言蜜语蒙蔽了双眼,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和意图,千万不要盲目向对方汇款转账,避免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