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共同犯罪中划分退赔责任?
任何人都不会因为非法行为而获利,作为一种古老的法律格言,它包含了任何人不能通过非法和犯罪行为获得利益的法律基础。但在共同犯罪中,如何追回犯罪分子的非法收入,上海擅长刑事案件律师应当考虑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是否能正确实施。
传统的理论和司法实践认为,在共同犯罪中,同一犯罪分子对违法所得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即所谓的连带责任。司法实践中有地方司法文件规定:参与非法集资犯罪的被告应当对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依法追回佣金、佣金等违法所得外,还可以责令在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类似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追回违法所得,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同时,司法实践也考虑了一定的公平责任,认为共同犯罪中的同一犯罪分子承担退款责任超过其违法收入的,有权向其他同一犯罪分子追偿。
根据这一处罚,有以下问题值得思考:
首先,犯罪和刑罚不适应。对于从犯来说,量刑情节较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其在非法所得利润中发挥的作用不大,且主犯未到案,则自由刑处罚较轻,财产刑较重,导致犯罪和刑罚不适应,不利于认罪和宽大处罚制度的实施;
第二,退款金额将重复计算。如前所述,部分从犯已追回所有违法所得。主犯到达案件后,为了平衡案件量刑,主犯将追回所有违法所得,追回违法所得将重复;
第三,不利于打击犯罪。如前所述,如果利润较小的从犯追回所有违法所得,很容易出现谁先到案谁缴纳违法所得的问题,因为赃物的退还和赔偿会对强制措施、量刑和刑罚的执行产生很大影响;
第四,责任逻辑混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共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划分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共同犯罪追回违法所得不是基于侵权责任赔偿,而是旨在恢复被犯罪破坏的法律利益,具有赔偿性质。如果连带责任适用,则基于部分实施全部责任的原则。
上海擅长刑事案件律师鉴于此,一些省市对个别犯罪中的违法所得进行了责任划分,如电信网络欺诈案件的归还责任划分,有些规定:主犯原则上有共同的归还义务。主要分子应当按照犯罪集团犯罪行的全部数额退还赃物和赔偿,其他主要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其参与、组织和指挥的全部数额退还赃物和赔偿。
从犯一般按实际违法所得退还赔偿和赔偿。本规定实际上是根据作用大小区分同一犯罪的部分责任,特别是从犯的责任限制在实际违法所得范围内。
因此,对于共同犯罪中违法所得返还责任的划分,应以问题为导向,落实适应犯罪责任和刑罚的原则,正确把握违法犯罪所得返还赃物。
首先,贯彻适应犯罪、责任和刑罚的原则。对于被告来说,刑罚责任的大小不仅是自由刑的大小,而且是关于财产刑是否能与自由刑相匹配。因此,对于违法所得的退还,应注意同一犯罪在违法所得环节的作用、实际利润、退还能力等因素,参照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主要分子、其他主犯和从犯追回违法所得进行相应的区别,做到退作为犯罪,退作为惩罚。
第二,正确对待违法所得的退款和赔偿。违法所得的退款和赔偿应当具有补偿性,即恢复刑事法律关系,不具有处罚性。处罚由自由刑和罚金刑规定。对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处罚有相应的法律明确规定。因此,违法所得不能以连带赔偿责任的形式追究赔偿,不能扩大共同占有财产或直接参与利润环节的义务。
第三,注意保护被害人的权益。违法所得涉及被害人的,应当考虑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共同犯罪人的作用、地位、归还赃物的能力和其他归还赃物的情况,特别是要把握罚款与非法收入的平衡,避免被害人的权益不能及时、有效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