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师提示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28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拟从六方面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共修改补充30条。
据悉,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刑法的修改和完善工作。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十个刑法修正案和十三个有关刑法的法律解释,及时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和明确适用。总体看,现行刑法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和预防、惩治犯罪的需要。同时,也需要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新情况对刑法作出局部调整。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主要涉及六方面内容: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二是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规定;三是完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四是加强企业产权刑法保护;五是强化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六是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污染环境罪的惩处力度等其他修改完善。
一、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监狱工作产生直接影响的主要涉及第五十条、六十九条、七十八条、八十一条和八十五条。现将上述五条变动情况解读如下:
(一)原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解读:变动之一: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实际服刑时间延长。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判处死缓的罪犯,两年考验期内只要没有故意犯罪的话,就应该对他进行减刑。一般情况下减到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的话,可以直接减到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此次修改,死缓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即使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只能减为25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期至少要27年。与原条款相比,最大服刑时间相差10年之多。
变动之二:五十条增加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监狱的只有一个地方涉及减刑假释。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按上面的法律条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简单的给你解释:就是犯贪污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法院可以决定两年缓刑期满减为无期徒刑以后,不得再减刑假释,终身监禁。也就是说,重大贪污罪可以终身监禁。
附:我国的无期徒刑并非终身监禁,一般会减刑,十几二十年就出来了。这个规定是讲贪污罪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以后法院可以决定不能再减刑,即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