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10月20日凌晨,覃尔嵟从眉山开车回成都。在天府大道下沈阳路交叉口,他与一辆突然从辅助道路开出的越野车发生划痕,造成车身损坏。覃尔嵟正准备报警,但被对方拦住了。另一个司机有明显的酒精。覃尔嵟当时指出对方司机是酒后驾车,对方默认。对方直接问覃尔嵟:修车要多少钱?他表示,只要不报警,除了额外的修车费用外,还可以多赔一点钱。覃尔嵟认为对方的态度是真诚的,于是同意了。然后他打电话给开修车厂的朋友,得知修车费最多3000元。覃尔嵟立即向对方索要了5000元的赔偿。但谁知道对方第二天醒来后感到吃亏,以覃尔嵟敲诈勒索为由报警。那么覃尔嵟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呢?
律师说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威胁或者威胁被害人强迫索要公私财产的行为。
因此,上海本地刑事律师要看一个案件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看它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使用了威胁或胁迫的方法,并根据这些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正常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酒后驾驶员主张私下,对方一般会提出略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金额(远高于实际损失)。如果索赔金额不满足,他们会选择报警。这种情况应该理解为索赔策略,与敲诈勒索中的胁迫有一定的区别。
在这种情况下,酒后驾公安机关举报覃尔嵟敲诈勒索。首先,他必须证明自己当时有酒后驾车行为,酒后驾车是基于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事件发生两天后,酒精浓度无法测量,所以最后要从证据入手。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有酒后驾车行为,很难证明覃尔嵟是酒后驾车威胁。其次,酒后驾驶员主动提出私人,希望覃尔嵟不要报警。覃尔嵟是被动接受者,说覃尔嵟的威胁情节很难确定。第三,覃尔嵟的索赔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不大,符合正常的民事行为习惯。因此,覃尔嵟的行为很难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上海本地刑事律师综上所述,当我们遇到另一方酒后驾车事故时,我们首先选择公共事务,打电话报警,以减少我们的担忧。如果对方主动提出私人,先用手机记录当时的情况,留下证据,然后向对方提出合理的索赔金额,不能要求价格,这样即使对方第二天醒来,也没有理由指控自己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