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况
王(女)是一家理发店的老板,喜欢在网上赌博。当她开始赌博时,她赢了一些钱,但基本上都花光了。认为赌博很容易赚钱,赌博越来越大。
人们祸福。在一次网上赌博中,王很快就失去了20万元的积蓄。她别无选择,只能透支信用卡。最后,她别无选择,只能找到胡(男)借10万元,每天利息500元。贷款期限为一个月,利息每天结算。出乎意料的是,王又失去了所有的钱。一个月到期后,王无法偿还。胡要求王用肉偿还债务,每次1万元。当然,王没有跟随。胡把她绑起来。最后,王别无选择,只能同意。然而,第二天,王主动邀请胡某过来,并利用准备好的刀在胡某不注意的情况下当场刺伤了胡某3刀。
注:本案来自真实案例。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摘录了主要案件的事实。我们不评估胡的私人高利贷(民事违法行为)和王的网上赌博(应受到行政处罚)。我们只看本案所涉及的刑事犯罪行为。
胡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用强制手段压制妇女,使其无法抗拒、不敢抗拒、不知道抗拒、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胡某和王某之间的贷款关系如何,我们只看胡某在强迫王某时使用的手段:将王某捆绑起来。
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一般来说,这里胡某捆绑王某的行为显然是犯罪中规定的强制手段。这种捆绑人的行为束缚了人们的手脚,使人们无法自由活动,最终无法抵抗,暂时失去了抵抗力。此外,当胡某捆绑王某时,他不一定只是捆绑。他还可能对王某本人构成言语威胁,意在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王某本人造成伤害,这将抑制王某的抵抗。
综上所述,胡属于用强制行为压制女性抵抗,然后与女性发生关系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要求。胡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是故意杀人。
正当防卫的要素如下:
1.原因:非法侵害现实存在。
2.时间条件:非法侵权正在进行中,尚未结束。
3.主观条件:具有防御意识:即防的主观目的是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利益免受非法侵害。
4.对象条件:对侵权人本人的防御(包括对侵权人本人财产的破坏)
5.限度条件: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无限防卫除外)
让我们来看看王某刺死胡某时的客观情况。
在王刺死胡之前,胡的非法目的已经成功。第二天,王假装同意胡仍将服从胡的意愿。胡相信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到,此时,胡本人并没有真正侵犯王(既没有捆绑王,也没有威胁王)。他对王即将用刀刺伤自己毫无准备。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此时,当胡没有被刺伤时,王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御,因为他没有正当防御的时间条件。她的行为是一种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行为。更轻的是,这也是一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上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结语
最终的结果是胡已经死了,所以没有必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王本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我们可以看到,合法的防御不是理所当然的,而是具有及其严格的组成要素。虽然我们肯定了防御者的主观动机,但动机是动机,行为是行为。如果不合理规范合法防御,必然会造成混乱。一旦这种防御不及时的行为增加,以合法防御的名义,故意杀人的行为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届时,法律规定将成为僵尸条款,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将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