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2019年11月,苏某的驾驶证属于超分状态,但仍将妻子的摩托车借来驾驶外出,在苏某路经某道路时,发现了行人林某,但苏某来不及闪避于是不小心撞倒了林某,后林某被送往当地医院,经抢救无效后身亡。经当地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认定,苏某应当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林某对此次事故不负责任。另查明,苏某的驾驶证处于未换证的状态。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苏某在驾驶证未换证的情况下,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导致林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遂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上海刑事著名律师论法
上海刑事著名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苏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超分的情况下,借用他人的摩托车进行驾驶,其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后苏某在道路驾驶的过程中未及时避让行人,导致撞倒行人林某,导致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苏某应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苏某到案后,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且在事故发生后,苏某的亲属对被害人家属积极进行赔偿,故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上海刑事著名律师提醒
若驾驶证处于超分状态时,切勿驾车上路!无证驾驶的行为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事故后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