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35岁张蕙茹,因不满母亲对自己的奚落,在家中用锤子砸死母亲。因在父亲的劝说下自首,张蕙茹于昨日上午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金鹤新城律师称,去年10月9日早上七点多,张蕙茹在房山区窦店镇金鑫苑小区的家中,趁母亲熟睡之机,持铁锤猛击母亲头部,造成其头部受伤。张蕙茹实施了犯罪行为,当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蕙茹表示,自己从小就感觉不到家的温暖,总是因为小事被父母责备。成长工作后,她每月给家里的钱,一直到妈妈2000年刘某炒股时总赔钱,她提出要把以前给的钱要回来,刘某给了她20万,但从此与她的矛盾便激化了。张蕙茹离异后,于去年三月搬到房山与父母同居,刘某经常因家务事将她告上法庭。由于住处离单位远,刘某主动让她开家中的车,但刚开走后,刘某坚决不让她用车,还骂她占便宜,并把她离婚的事算去。
因此,十月八日,张蕙茹便离开单位。第二天早晨,即案发当天,张蕙茹听到父亲外出遛狗,便想与母亲谈一谈,但双方激烈地争吵起来,并互相咒骂。随后,张蕙茹上楼回到自己的卧室,把铁锤放在拉杆箱里,回到了刘某的卧室,用锤子砸向妈妈的头。张蕙茹表示,案发后她一心求死,于是供认自己早在2000年就有了杀害母亲的念头,而事实上她是当天和母亲吵架后临时起意杀人。
张蕙茹的父亲说,张蕙茹与母亲刘某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刘易斯性格不好,很急躁,经常因为一点小事与家人争吵。发生事故的那天,他遛狗回家,看到张蕙茹下楼时,脸色很不好。随后,张蕙茹告诉他,她已将母亲刘某打伤。张父冲进卧室,见刘某躺在床上,胸口剧烈起伏,大口喘气,嘴里不停地吐出血来。他喊叫刘某,但是刘某没有反应,只是一直喘着气。因此,他让张蕙茹110报警,自己打120急救。
法庭认定,死者刘某作为张蕙茹的母亲,有教养、管理女儿的义务和权利,尽管在表达方式和态度上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能成为女儿行凶的理由。但是考虑到张蕙茹自首和其社会危害性,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