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属于重罪,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因此,很多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都会委托专业律师提供辩护,此时不可避免的要写辩护词,那么故意杀人案复核辩护词怎么写呢?和青浦刑事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邵某某故意杀人案复核辩护词
恭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青浦刑事律师接收省法令赞助中央的指派后,指派自己负责邵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上诉阶段的辩护人。本辩护人接收指派后查阅了一审档册资料。会见了上诉人,听取了上诉人的看法。辩护人针对本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量刑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关于一审认定的究竟不持异议,上诉人邵某某其自己暗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持异议。
二、一审对上诉人邵某某量刑太重:
1、上诉人邵某某在侦查阶段照实供述,能够认定为坦白:
上诉人邵某某在伺探构造的询问中、照实供述了本人的犯法究竟,且在侦查机关多次讯问中稳定供述,在一审庭审中当庭认罪,应当认定为坦白。
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犯法嫌疑人虽不拥有前两款划定的自首情节,然则照实供述本人罪恶的,能够从轻惩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2、本案属于激情犯罪:
本案中上诉人坦率,照实供述犯法究竟,关于找到首要证据即被害人的尸首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本案的破获是至关重要的。因此,量刑时应当予以体现。
2、无违法犯法记载,初犯。
三、纵然对其合用极刑,其不属于能够立即执行的情形,可以缓期两年执行:
1、本案原由是因为豪情纠纷,两人为同居关系,因争吵引发本案:
依据1999年10月《天下法院保护屯子稳固刑事审讯事情座谈会记要》精神,应当将此类案件区别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2、根据2010年4月:
在实践中普遍觉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一人死亡的行为后果严重,致二人以上死亡的为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本案属于前因紧张的情形,不属于后果极其严重。
客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犯法情节
3、因上诉人邵某某社会体现精良,自证物证言中能够看出四周的人对其杀人时感觉震惊,出乎料想。加之本案的发生具有临时起意的特点,不属于有预谋杀人。
是以,上诉人邵某某不属于人身危险性极大的情况。
4、本案中一审认定上诉人邵某某犯法情节极端卑劣,辩护人觉得尚不足以组成极其恶劣的情形:
⑴、上诉人邵某某杀人后隐匿尸首,又经由过程手机创造被害人去外埠打工、被传销,用以回避法令制裁,这是犯罪后的一种常见的心理,也是犯罪后常见的行为。这一部分的行为尚不能评价为情节极其恶劣。
⑵、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审理故意杀人、故意危害案件精确合用极刑题目的指示看法》(如下简称《指示看法》)中列举了如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故意杀人犯罪:暴力抗法而杀害执法人员的;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人的;持枪杀人的;实施其他犯罪后杀人灭口的;杀人后为掩盖罪行或者出于其他卑劣动机分尸、碎尸、焚尸灭迹等。
本案情节不属于分外卑劣的情况,本案中被害人的尸首确凿曾经被破碎摧毁。然则这一结果与上诉人邵某某的客观故意并不一致。邵某某是由于知晓该污水处理池地处偏僻,日常无人到达,主观上追求的是藏匿,而非毁尸灭迹。
是以从主客观同等的角度举行评价,本案情节尚不构成极其恶劣。
综上,考虑到本案产生的缘由、上诉人邵某某的客观故意、本案详细情节以及邵某某其认罪悔罪的立场,倡议对上诉人邵某某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罚。
以上看法供合议庭参考。
辩护人:xxx
2019年1月3日
为故意杀人案提供法律保护,此时律师要慎重处理,要是辩护的好的话,甚至可以让被告人无罪释放,当然也是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罚什么的也是不错的。以上就是青浦刑事律师为大家提供的故意杀人案辩护词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