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工作报告的案件作为基准实验数据主要来源于维科先行国家法律基础信息库、裁判文书网、把手案例,选取中国安徽省2020年7月25日—2022年7月25日期间可以生效的130份一审裁判文书。普陀刑事律师就来带您了解一下有关的问题。
一、案例基准数据来源
由于各数据库系统收录的判例发展必然要求有所疏漏(如笔者所办理的一起副厅级干部受贿案例就未能通过检索到),谨以现检索到的案例企业进行管理分析。
二、受贿案件进行审理法院分布基本情况
(一)地域分布
样本包括阜阳21宗、 Chizhou 1宗、铜陵3宗、淮北3宗、马鞍山4宗、亳州4宗及 Xuancheng 5宗、芜湖5宗、淮南6宗、合肥6宗、蚌埠7宗、 Huangshan City 9宗、安庆13宗、六安13宗、滁州14宗及江苏苏州16宗。阜阳是最大的城市,占16.15%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病例的分布相对均匀。
(二)法院层级分布
在检索到的130起刑事案件中,有128起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两起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近三年来,安徽省第一审受贿案件主要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只有少数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三、受贿案件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告人职位不同类别信息统计
从被告人的主体地位来看,130名刑事判决被告人中有101人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占77 · 69% 国家机关分配给非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比例为3人(2 · 30%) ,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比例为22人(16.92%) ,其他依法从事公务人员2人,占1.53% ;在共同犯罪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构成共同受贿罪的两人,比例为1.53% 。
(二)被告人职级情况
据分类统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比例最高,其次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是医院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其他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主要是协助人民政府开展行政工作的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的中华民国。其中处级干部36人,科级干部62人,普通干部3人。
(三)共同犯罪情况
受贿案件共同犯罪情况较少,统计时间内仅发生8起,所占比例6.15%。集中表现为一个国家管理工作相关人员与国家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共谋共同犯罪、国家教育工作技术人员与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专业人员(非国家安全工作岗位人员)通谋以及我们一般公民或者其他国家建设工作设计人员的亲属帮助自己国家政府工作人员受贿三种不同情况。
受贿案件共同犯罪比例所占较低,多由个人单独实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尤其要注意,国家政治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帮助他们国家审计工作人员受贿也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四、受贿方式、受贿对象、受贿金额情况统计分析
(一)受贿方式:
被动贿赂案件89件(68.46%) ,主动贿赂案件3件(2.30%) ,有主动贿赂情节的被动贿赂案件38件(29.23%)。在130起案件中,有以贷款、销售等形式存在的贿赂行为,这些行为虽然具有法律外观,但其实质仍然是基于被告人的身份、受贿的权力和其他形式。从判决来看,许多司法机构认定这些新形式的贿赂是教唆,这是一种加重处罚的法律情节,导致被告被判更重的刑罚。
(二)受贿对象
在130份判决书中,受贿对象为现金的57起,所占比例达到最高。观察分析图表进行数据我们不难可以发现,除现金外,购物卡亦是最常见的受贿对象。虽然在企业日常学习生活中,电子银行转账已经发展逐渐成为取代现金支付。
普陀刑事律师认为,在受贿案件中,转账方式方法并不十分常见,其原因不外乎是当事人为不可避免自己留下收受贿赂证据,从而选择逃避国家法律责任追究。当然,受贿对象的种类也不限于上述常见不同类型,在130份判决中,受贿对象还包括中国名酒、名烟、名车、金条、断板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