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应当采取一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要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又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本文闵行区刑事律师将结合上海市相关案例,探讨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一、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和基本原则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指,对于犯罪行为要既要实行严格惩罚,又要体现宽容、宽大的原则。它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惩罚、从严治罪、矫正有方、人性化司法。
依法惩罚是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核心原则。只有在法律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序的审判和量刑,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同时,从严治罪也是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原则。必须以严厉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保障公共安全。
矫正有方是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必要条件。在审判和量刑的过程中,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特征、社会环境、心理状态等因素,给予相应的矫正措施。人性化司法是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保障。在执行判决时,应当尽可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人权、人性和人的尊严。
二、宽严相济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的应用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的应用,主要是要体现依法从严惩罚的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社会背景,采取人性化、矫正措施,达到宽严相济的目的。
依法从严惩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属于严重犯罪,必须依法从严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煽动、实施或者容留他人犯罪的,依照本法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根据此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参与者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执行刑事制裁的过程中,要尊重司法程序,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犯罪行为极其恶劣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给予应有的惩罚。例如,2018年上海市公安局侦破了涉黑案件“11·17”特大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案件的侦破和判决,充分体现了依法从严惩罚的原则,也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与公正。
体现人性化、矫正措施在执行刑事制裁的过程中,要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人格特征、心理状况等因素,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人性化、矫正措施是实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手段。
例如,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尽可能地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并在执行过程中尽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对于一些年轻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教育矫正的手段,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回到社会。例如,2016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判决了一起涉黑案件,其中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也给予了该犯罪嫌疑人辅导、帮助他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充分体现了矫正措施的作用。
此外,也可以通过改变犯罪嫌疑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社会上做出积极的贡献。例如,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曾经审理一起涉黑案件,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审理过程中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心改邪归正,希望能够得到机会重新做人。法院最终考虑到该犯罪嫌疑人的认错态度,对他采取了从轻、减轻处罚的措施。
加强社会防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属于严重的社会犯罪,必须采取综合措施进行社会防控。这既包括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打击和整治,也包括加强对社会风气的引导和教育。
首先,要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打击和整治。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对于已经形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要加大打击力度,尽快铲除黑恶势力。此外,也可以通过加强对社会组织、企业的管理,规范社会秩序,减少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
其次,要加强对社会风气的引导和教育。政府、社会组织和媒体等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社会良好风尚,树立正义、公正、诚信的价值观念,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三、结语
闵行区刑事律师提醒大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对于此类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严厉的打击和制裁措施。但在执行刑事司法政策的过程中,也要注重人性化、矫正措施,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