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法律。可见“犯罪•责任•刑罚”是刑法学核心话题。罪刑法定原则只给它们解决了制度基础,没有解决某行为之所以应当被规定为犯罪并应当受罚的“内容”。这就导致法律人在面对既存刑法体制时会时刻思考:什么应当作为犯罪?犯罪定性的标准是什么?
毕竟,一个犯罪,从产生动机、到准备条件、到着手实施、到权益被破坏、到产生损害结果,有时间上的延续。这其中,在不同的时间点,就会产生犯罪的完整与不完整的问题。
比如犯罪形态:在犯罪的进程中,仅仅只有动机时,还是不是犯罪;
比如犯罪的数量:因破坏权益的不同,又衍生出牵连犯、竞合犯、继续犯等等;
再比如共同犯罪:根据参与者加入的时间不同,或者所持的主观认识不同,或者所具备的实施犯罪的条件不同,或者具体的行为内容不同,又有各种不同的区别。
加之今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出台,又再次引发了大家对新罪名的思考:这些新罪名对于解决司法问题和社会问题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司法审判在适用这些新罪名的时候,又会遇到怎样的情况?
为帮助大家解决上述难题,智拾网诚邀上海金山刑事律师就经济类犯罪的审判要点及适用要领展开深入解析。
作为深耕刑法领域30余年的资深专家,阮齐林教授能从刑事犯罪的底层原理出发,帮助大家掌握经济类犯罪的实务精髓,不但对刑法法条、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以及判例做到融会贯通,更能从思考逻辑上间接提高处理案件的能力。 上海金山刑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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