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最高国家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进行规范量刑建议管理工作,规范企业适用从宽处理制度,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通过开展量刑建议研究工作的指导教师意见》(以下简称“指导学生意见”)。从防御者的防御工作出发,本指南可以转化为防御者的“武器”。嘉定刑事律师就来为您讲解一下有关的情况。
一、加强监督制约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量刑建议的 "准确、规范 "要求强化监督制约。从规范性文件层面,要求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监督管理办法》、《量刑建议指导意见》。
从制度层面上设计和充分利用检察官联席会议的磋商协商机制和对部门主管、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把关监督。为此建立了监督机制,对“随机化”量刑建议。
辩护人相应武器:辩护人对量刑建议的辩护意见,可以根据办案需要进一步向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反映,争取办案效果。
二、量刑建议企业一般我们应当进行全面,确定及明确
指导意见第一条明确犯罪嫌疑人认罪接受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缓刑是否适用等问题提出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审理认罪量刑案件,一般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第四条的规定提出量刑建议。
这要求进行量刑问题建议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中的何种刑罚及多少刑罚都需要一个明确,及是否可以适用“罚金,剥夺中国政治教育权利,没收个人财产”这三种附加刑。最重要的是,是否能够适用缓刑人员应当具有明确。这为应对量刑提供建议的“模糊化”设置了硬性管理要求。
辩护人的相应武器: 对于当事人希望通过认罪认罚获得的辩护需要是缓刑,以下,对于量刑建议,辩护人应当要求语言清晰,挤出模糊的“口头承诺”、对于轻微案件,也可以把心放在“争取不起诉”的信念上,至少保留未来争取缓刑的空间。
三、幅度刑只针对三类刑事案件:新型、不常见、复杂的重罪案件。
《指导教师意见》第4条指出:对新类型、不常见犯罪行为案件,量刑情节结构复杂的重罪案件等,也可以通过提出不同幅度刑量刑问题建议。
同时,明确提出的量刑范围应严格控制。指导意见第十三条明确规定,量刑幅度的具体范围为:
建议强制控制,幅度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建议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建议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建议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企业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幅度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年;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辩护人对应武器:从当事人锁定风险的角度,对案件类型是否属于 "新型、罕见、复杂的重罪案件 "进行辩护,从而提出幅度刑、量刑的建议。在监狱里的痛苦,以及失踪一个月对当事人的重要性,导致了对拟议判决范围的最详尽的辩护,因此锁定上限的最大风险。
四、人品证据被看重
《指导教师意见》第8条指出:酌定量刑情节的审查,需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成长发展环境、心理健康教育情况等进行分析审查,综合能力判断,与犯罪行为相关的个人品格情况我们可以自己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综合考虑。
嘉定刑事律师提醒大家,辩护人的相应武器,在进行量刑辩护时,应当收集充分的证据,反映当事人应当从宽处理。这种收藏以党为中心,以利益为尺度,分类可以开放、兼收并蓄,充分发挥主动性,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