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某天,湖南省邵东县廉桥镇白马铺村村民王秀英在其家附近发现一名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真实身份不明,下称无名妇女),遂予以收留,后想将该妇女出卖。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就来带您了解相关的一些情况。
王秀英将该想法告知邻村村民周元英(另案处理),周元英随即找到被告人刘友祝,刘友祝告知周元英,大龙村村民肖永秀(另案处理)的儿子尚未结婚,并与肖永秀约好去白马铺村看人。肖永秀看了该无名妇女后同意买下,并分别给刘友祝、周元英、王秀英3人2000元、1000元、1600元不等的好处费。因无名妇女不能做事情,肖永秀于2011年7月将无名妇女送回刘友祝家,并要刘友祝退钱。
刘友祝想再次将无名因为妇女进行介绍给他人,以便企业偿还肖永秀的钱。2011年7月7日,刘友祝委托周元英为该无名但是女子做媒。次日,周元英得知东塘村村民周安飞的小儿子就是尚未解决结婚,便带着周安飞赶到刘友祝家,周安飞看了一个无名妇女后同意可以买下,并支付刘友祝10628元。
刘友祝分得10028元,周元英分得600元。周安飞家人我们得知此事后,怀疑该无名妇女系被拐卖,遂要求周安飞将无名妇女自己送回。同月18日,周安飞等人通过将该群体无名妇女孩子送回刘友祝家,并要求刘友祝退钱,遭刘友祝拒绝,周安飞的家人老师随即选择报案。公安工作人员需要前往刘友祝家中没有将其成功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有柱明知被告人是智能障碍,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但为牟取非法利益两次出卖被告人,构成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一万元。刘对这一决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并维持原判。
认真开展调查检查工作提高取证意识。做好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是侦查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对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文件和物证的侦查工作也是如此,在仔细的现场勘查中提取出来的文件和物证,不仅可以深入了解案情,而且可以帮助技术人员根据书写习惯和力度,利用文件和物证的位置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征。而一些看似与案件无关的日记和笔记,往往揭示了犯罪嫌疑人的日常写作习惯,成为识别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依据。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具体案件,注意收集文件和物证。
重视毒品案件书证的提取、保存和检验。首先是毒品案件中书证的提取。在毒品案件中,一般要求提取原始凭证。原则是保持文件被发现时的状态,不能在书证上添加其他痕迹。如果需要揭开文件物证,必须销毁原件,要注意尽量避免字迹。
比如利用快递行业邮寄毒品时,快递单上往往会留下嫌疑人的笔迹,如果强行撕掉快递单可能会丢失部分笔迹信息。二是毒品案件中的书证保全。毒品案件书证的保存应遵循保持原貌的原则。即保证书证物证的完整性,符合法律对证据的要求,防止在证据上留下新的痕迹。
将文件物证放入与其大小相适应的物证袋、信封或档案袋中,不仅有利于侦查人员和鉴定人员检查,而且有效地保护了文件不受污染、磨损和触摸。避免暴晒和受潮,以减少可疑文件和物证初始状态的改变和触摸造成的损坏或磨损。不要用文件物证做书写板,以免增加新的书写压痕,影响对原文压力信息的解读。不要在文件物证上做标记,不要对文件物证进行拼接、粘贴、划线、污染等操作,会增加检验的难度。
三是毒品案件中相关文书、物证送检的条件。毒品案件中的书证必须符合检验条件,即书证中的文字、签名、字符、符号必须清晰,为原件或原物拍摄的数码照片不仅能被识别,而且能清楚地显示具体特征,才能顺利进行书证检验案件。
提高报检文件意识,充分发挥文件检验技术的积极作用。文件检查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参与现场侦查的机会很少,但是一些毒品案件在事后及时送审,通过对文件检查技术的全面、客观的比较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侦查方向和范围,很有必要,以便更好地发挥文件检查技术在毒品案件侦查起诉中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提醒大家,文件检查作为一门为实战服务的应用科学,具有区别于其他刑事技术、加强其在毒品犯罪侦查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其法律效力的不可替代性,为毒品犯罪侦查提供了科学的平台和有力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