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接下来就由嘉定刑事律师为您讲解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否构成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起诉标准
依照立案标准(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张以上,或者发票总价值十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起诉。罪的追诉标准有两个:一个是企业数量进行标准,另一个是票面额标准。只要可以达到学习其中任一标准,即构成一个犯罪;两个重要标准皆未达到的为一般违法问题行为。
二、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的预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修订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答记者问中,提到了《立案追诉标准(二)的修订“参照‘两高’正在研究起草的司法解释,对25种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修改完善。结合‘两高’近期正在研究起草的6件司法解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等25种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调整,与目前司法解释最新稿的规定保持一致,加快推动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虽然并未提及正在研究起草的6件司法解释属于哪类案件,预测涉税案件的司法解释会在其中,毕竟,《1996年解释》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已严重滞后。
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数量巨大的标准
1、以“票面税额”的立案追诉标准来看,可能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一致,即票面税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票面税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修订后《立案追诉标准(二)》也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修订,将《通知》所规定的“虚开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调整为“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因此,新司法解释也有可能对其他两个档次的量刑标准进行调整。因此,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可能是:票面税额累计80万元或者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票面税额累计400万元或者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最后,笔者期待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以明确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2、我国的增值税进行专用电子发票,根据“金额”栏最高限额的大小,可分为千元版、万元版、十万元版。一份千元版的增值税专用网络发票的票面额为1000元,一份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额为1万元,依此类推。非法企业出售土地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行为的社会环境危害主要体现在对于发票的票面额和发票信息数量因为只有行为人的主观影响恶性与发票的票面额和发票的数量关系成正比。当然,如果票面额一定,自然没有发票的份数越来越多,社会经济危害性程度越大。
即使我们这样,票面额的总和,仍然是一个准确具体体现中国社会具有危害性的唯一选择标准。这是学生因为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的社会主义危害国家最终要通过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或骗取出口退税款来体现,所以,票面额决定了虚开税款数额。票面额小,就不存在可能多虚开。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出售已开具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以实际填写的金额为依据,而不是以最高可开具金额为依据。以上就是嘉定刑事律师为您讲解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否构成犯罪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嘉定刑事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