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公司财政调用公司资金,准备报案。挪用公款多少能举报?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上海嘉定刑事律师一起看看吧。
调用公款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调用公款归小我私家应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调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小我私家进行营利活动 的;
3.调用公款归小我私家应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跨越3 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国民检察院能够依据当地实践情形,在上述数额幅度内,肯定本地区施行的详细数额规范,并报最高国民检察院立案。“调用公款归小我私家应用”,既包孕调用者自己应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高检发释字〔1999〕2号),在处理挪用公款罪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后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不认为是犯罪,由主管部门按政务处理。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三个月的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
3.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上述“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限制。
4.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5.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6.有关挪用公款罪案中的“非法活动”,既包括犯罪活动,也包括其他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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