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刑事律师解析:“进去过”是否还追究刑事责任?
当一个人因涉嫌违法行为被拘留后,很多人会关心一个问题: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天,作为一名静安区刑事律师,我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继续犯罪。而行政拘留则是对违反行政法规范行为的一种处罚,如扰乱社会秩序、酒驾等。
那么,如果一个人已经被行政拘留过了,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即使行为人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但如果其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的话,仍然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非法运油活动为例,如果某人因非法运输燃料油被海警支队查获并给予了行政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逃避刑事追责。如果后续调查发现该行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司法机关依然可以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有些人可能会担心,既然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那么是否可以用罚款来折抵刑罚呢?答案是否定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它们分别针对的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和触犯刑法的行为。即使行为人已经受到了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司法机关仍然可以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包括判处罚金、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当然,如果行为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释放,或者经过法院审理后被宣告无罪、不起诉,或者因其他法定原因(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等)未被判处刑罚,那么其不会因被刑事拘留而留下案底。这意味着其在法律上被视为无犯罪记录,不会因该次刑事拘留经历而在就业、升学、参军、出国等需要进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场合受到负面影响。
总之,作为静安区刑事律师,我建议大家要时刻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涉嫌违法行为,应及时寻求专业静安区刑事律师的帮助和建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