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都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本文上海刑事律师将通过介绍上海地区的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探讨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分。
一、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和定罪标准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有意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情节严重的行为。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可以根据伤害程度和行为人的故意或者疏忽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下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上海地区,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如下: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有意的。
行为人必须是在故意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其中包括轻伤、重伤和致死等。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有社会危害性的。二、寻衅滋事罪的概念和定罪标准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者他人家中寻衅滋事,情节较轻的行为。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量刑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在上海地区,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如下:
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者他人家中发起纠纷。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有寻衅和滋事行为的。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有社会危害性的。三、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分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有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定罪的关键因素。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虽然也有故意发起纠纷的行为,但并不一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
行为人的犯罪性质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危害性,属于典型的侵害他人身体权益的犯罪行为。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的行为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主要是针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不涉及对他人身体权益的侵犯。
伤害程度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包括轻伤、重伤和致死等,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并没有对他人的身体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四、案例分析
在上海地区,曾发生过一起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案例。
案例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某某故意伤害罪案
被告人某某因个人恩怨,在家门口持刀追打被害人张某,致张某多处伤势,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依法判处某某有期徒刑11年。
在这个案例中,被告人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他对被害人张某有明显的敌意,在家门口持刀追打被害人,并致其死亡,属于典型的侵害他人身体权益的犯罪行为。
案例2: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某某寻衅滋事罪案
被告人某某因与人口角发生口角,至某酒吧寻衅滋事,致多人受伤。法院依法判处某某有期徒刑3年。
在这个案例中,被告人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虽然被告人某某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并没有对他人身体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五、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轻伤或者使他人身体留下伤痕,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
第二百三十四条 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修正案将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下限从七日以上改为五日以上,并规定“情节较重的”,可以并处罚款。
六、结论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是两个不同的犯罪罪名,其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人的犯罪性质和伤害程度。在实践中,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
上海刑事律师认为,作为律师,我们需要在案件处理中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在辩护过程中,应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分析和论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程度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