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贿案件的特殊性,在监委办案过程中,一般不允许律师介入案件,也不能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但监察委员会在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时,通常会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在对当事人留置调查结束前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容易形成检察官提前介入的思维定势。虹口刑事律师来讲讲相关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贿赂案件中的刑事责任信息
(一)定罪量刑: 无罪释放,缓刑率为9.23%
在130份刑事判决书中,无一例无罪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0起;判处缓刑的案件12起,所占比例为9.23%;刑期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案件38起,所占比例为29.23%;刑期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77起,所占比例为59.23%;刑期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3起,所占比例为2.30%。
十二起缓刑判例情况:根据上述统计可知,缓刑率为9.23%,取保候审率为10%,缓刑率低于取保候审率。换言之,虽然部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取保,但仍存在取保后被判处死刑的个别情况。
数罪并罚案件无适用缓刑情况,归因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一般不适用缓刑。被判处缓刑的案件,当事人均有积极退赃、认罪认罚、自首或坦白情节。
(二)数罪并罚情况
在130个判决中,有53个案件(40.76%)因多起犯罪而受到处罚。同时,贪污罪所占比例最高,在数罪并罚的案件中占35.08% 。
(三)自首、立功、认罪和交出赃物
根据数据统计,130份刑事判决书中仅具有坦白情节的有5起,所占比例为3.84%;仅具有退赃情节的有6起,所占比例为4.61%;同时具有自首和退赃情节的有40起,所占比例为30.76%;同时具有自首、立功、退赃情节的有1起,所占比例为0.76%;同时具有坦白、立功、退赃情节的有1起,所占比例为0.76%;同时具有立功、退赃情节的有3起,所占比例为2.31%;同时具有坦白和退赃情节的有70起,所占比例为53.84%。
(四)认罪认罚情况
在130例中,97例(74.61%)认罪。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刑事案件采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书》的比例达到85% 以上,其中绝大多数案件采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书》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书采用率达到97% ,一审审判率达到96.5% ,2020年办案数据基本相同。
由此可见,2020—2022年,安徽省认罪率低于全国认罪申请率。但是根据数据显示,辩护律师的认罪辩护的采纳率非常高。因此,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理解辩护制度,在辩护过程中争取宽大处理。
二、受贿案件答辩及答辩意见采纳情况统计分析。
(一)受贿案件委托律师的基本情况;
在130起案件中,有125起(96.15%)由律师代理,其中包括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由此可见,安徽省一审受贿案件的辩护率极高,绝大多数当事人都会选择律师。
(二)辩护意见被法院可以采纳这种情况
在这130起案件中,只有两起无罪释放,其他大多数都是轻罪。其他辩护意见的采纳率很低,但认罪辩护意见、交出赃物辩护意见、认罪认罚辩护意见的采纳率极高。在130起贿赂案件中,辩方认为案件所涉金钱不是贿赂金钱而是处罚金、贷款、合理对价和正常人际关系的意见出现率也很高,但法院往往以当事人地位特殊、社会地位特殊、寻求不正当利益为由,驳回辩方律师的意见。
三、关于职务犯罪律师介入的机会
因此,虹口刑事律师认为,作为被调查人的家属,一定要在监委调查结束前及时委托专业的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在监委向检察院移送案件的第一时间申请阅卷和会见当事人。辩护律师应在检察院尚未形成正式量刑意见前,第一时间提交辩护意见,充分展示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事实和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佳、最优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