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明知道有些金钱属于犯罪所得却还要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的行为就是属于犯罪的,这样的行为属于洗钱罪,那么洗钱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奉贤区刑事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中华国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天下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集会经由过程)(节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防备经由过程种种体式格局粉饰、瞒哄福寿膏犯法、黑社令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瞎、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违背本法规定,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处置金融营业的政策性银行、商眨银行、信誉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掮客公司、保险摹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肯定并颁布的处置金融营业的其余机构。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生意外汇刑事案件详细使用麦律多少题目的解释>(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法释[1998] 20号)(节录)
第一条以举行私运、逃汇、洗钱、骗税等犯法举止为目标,应用虚伪、有效的凭证、贸易票据或许采取其他手段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应当分别按照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二节、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二百零四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单元,与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余国有单位勾结逃汇的,以逃汇罪的共犯处罚。
第二条捏造、变造、生意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出口证实、外汇治理构造的核准文件等凭据或许购买伪造、变造的上述凭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海关、银行、外汇治理构造事情职员与骗购外汇的行为人同谋,为其提伯购置外汇的无关凭据,或许明知是捏造、变造的凭证和商业单据而出售外汇,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六条实行本说明规定的行动,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罪名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第七条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骗购外汇、非法生意外汇的,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用于骗购外汇、非法生意外汇的资金予以充公,上缴国库。
第八条骗购、非法生意分歧币种的外汇的,以案发时国度外汇治理构造制定的锄一折算率折合后依照本解释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多少问题的律师>(2009年11月11日起施行法释[2009] 15号)
为依法惩治洗钱,粉饰、瞒哄犯法所得、犯法所得收益,赞助可骇举止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该联系被告人的认知才能,打仗别人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形,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品种、数额,和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能够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法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晓得别人处置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合法来由,经由过程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合法来由,以显然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合法来由,帮忙转换或许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五)没有合法来由,帮忙别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许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六)帮忙近亲属或许其余瓜葛亲近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七)其余能够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被告人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某一下游犯法的犯法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下游犯法范围内的其余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
第二条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能够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要领粉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一)经由过程典当、租赁、生意、投资等体式格局,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二)经由过程与阛阓、饭馆、文娱场合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三)经由过程虚拟生意业务、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四)经由过程生意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五)经由过程赌钱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六)帮忙将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照顾、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七)经由过程前述规定以外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第三条明知是犯法所得及其发生的收益而予以粉饰、瞒哄,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法,同时又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或许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法,应该以下游犯法究竟成立为认定条件。下游犯法还没有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审判。
下游犯法究竟能够确认,因行为人殒命等缘故缘由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
下游犯法究竟能够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科罪惩罚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
本条所称“下游犯法”,是指发生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法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种犯罪行为。
第五条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规定的“赞助”,是指为可骇举止构造或许实行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规定的“实行可骇举止的小我私家”,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为一些犯罪行为提供资金账户,或者进行转移的都会构成洗钱罪,洗钱的行为可能会让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更加猖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奉贤区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