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军事技术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主义国家进行秘密法律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情节发展严重的行为。在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时,泄密行为能力往往是由行为人能够直接决定实施的,如将军事秘密的内容亲口告诉他人,将涉及了军事秘密的文件交给他人阅看等,这些资源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有的是将军事秘密的内容及时告知他人,有的老师则是将军事秘密的载体,如文件、照片、图纸、磁带、磁盘等实物交付给他人。接下来就由奉贤刑事律师为您讲解故意泄露军事技术秘密罪构成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我军内务条令和保密条例规定了军人必须遵守的保密规则,如“不该讲的秘密不要讲”、“不该带的秘密不要带”、“私信不要涉密”、“不要用万能邮电传递秘密”、“不要在非保密场所阅读或谈论秘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是严重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使军事秘密为无关人员所知,危害军事秘密安全,将对国防和军队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虽然本法第398条已规定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但鉴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犯罪主体是军人,为加强对军事秘密的特殊保护,特规定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二、客观要素
1、本罪在客观发展方面表现为企业违反保守主义国家进行秘密法律法规,故意泄露以及军事技术秘密的行为。违反保守我们国家工作秘密保护法规,是指违反相关国家政府颁布的保守自己国家秘密法及其施行办法,中央军委制定颁发的《中国作为人民共和国解放军信息保密条例》,解放军各总部和各军、兵种制定的保密规章等。根据学生这些数据保密政策法规,我军建立了一套系统完整的保密教育制度。严格要求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就可以有效杜绝泄露风险事件的发生,保障我国军事秘密的安全;相反,违反了保密法规,就可能导致造成经济军事秘密被泄露的严重影响后果。因此,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研究都是和违反保密法规知识联系生活在一起的,只有违反了保密法规,才可能没有出现一种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结果。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主要表现教学方式是多种方法多样的,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泄密,到高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使用网络泄密,不论采用哪种活动形式,只要他们故意使军事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或者使军事秘密超出了明确限定的接触时间范围而不能充分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均属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
2、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泄露军事技术秘密的行为,除需具备通过以上可以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情节发展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网络犯罪。所谓情节更加严重,一般主要包括:机要、保密工作人员管理或者没有其他企业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出于恶劣的个人学习动机或者为达到非法活动目的泄密的;出卖军事秘密的;战时泄密的;执行情况特殊教育任务时泄密的;泄露重要作用或者存在大量研究军事秘密的,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规定学生造成泄密的;因泄露军事秘密造成影响严重后果的,泄密后隐情不报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等。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具有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保密法规,会导致泄露军事秘密的危害结果,但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故意泄露军事机密的动机各种各样,有的是为了炫耀自己,有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有的是为了取悦他人。无论犯罪动机是什么,都不会影响泄露军事秘密的主观故意。以上就是奉贤刑事律师为您讲解故意泄露军事技术秘密罪构成要件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奉贤刑事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