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把14岁作为刑事责任的起点,我国也不例外。奉贤庄行律师讲但是设定了缓冲性。对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以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一、确定出生日期的规定。
生日的认定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存在利益归属于被告的原则。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犯下了被指控的罪行,并且已经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不能确定,应当假定他没有达到相应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2.原始资料优先原则。学籍存档卡、户籍底册、出生证明等原件,由于形成于犯罪前形成,相对于证人证言,案发后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更加客观、真实。
3.公文书证优先原则。公共图书证明书,由于其制作主体多为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真实性。具体地说,包括户口本、学籍存档卡、出生证、就诊单等,都有很强的证据能力。此外,还可以作为骨龄鉴定的参考依据。值得奉贤庄行律师注意的是,骨龄鉴定只能在特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不能精确到准确的日期。只有接近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例才能作为参考。
二、年龄是一种绝对的客观事实,也有辩护的空间。
刑法典第17条规定的周岁,以公历的年、月、日为单位,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算起。岁这一客观存在的事实,没有为之辩护的空间。而对那些接近刑事责任年龄的当事人,比如刚刚满14岁、16岁生日的当事人,我们要注意,不能仅仅根据在户籍资料中载明的日期,就认定该人已经到了刑事责任年龄。
实际上,户籍登记日期和实际出生日期经常有出入。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为了方便入学虚报年龄,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虚报年龄,用农历生日来填报出生日期等等。所以,办理未成年以及刚刚满18岁的成人犯罪案件,要把出生日期问题集中到当事人身上。
三、证据的方向与内容。
实务上,如果户籍登记表明当事人已经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被告方必须主动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提供有关户籍登记资料的证据,以证明其居住登记资料存在错误,或至少存在怀疑,以说服法院确定被告犯下被控罪行时,没有达到相应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以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
所以,提取证据对于这类案件的抗辩尤其重要,而且通常至少需要被告方自己或申请法庭提出下列证据类别:
(1)口头证据。证人的证言主要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同学、同村村民(尤其是同伴)、医生等,并重点搜集与当事人无关的证人证言。
(2)户籍证明、卫生防疫文件(包括疫苗注射记录)、学籍档案(含入学登记卡)、病历等。
(3)在微信、QQ上发布生日动态、生日录像、相片、以及已载明日期的礼物等等。
(4)淘宝、京东、人人网等各类网络平台的注册信息需要输入生日app软件,亦可以协助证明出生日期。
(5)族谱,包括出生日期,由村、居委会出具的盖有印章的材料等。总而言之,对于能直接或辅助证明当事人年龄的材料,都尽量采用以说服法官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判决。
四、 法律规定主要表现在:
首先,奉贤庄行律师根据法律规定,14-16岁的未成年人,仅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掷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未成年犯有诈骗、抢劫、偷窃等行为,将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对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对于偶尔有偷窃、抢劫、诈骗等行为,数额刚刚达到较大标准,作案后能够如实交代并积极退赃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明显,不作为犯罪处理。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适当增加缓刑或判处管制,并对其处以非监禁刑;
第四,对已经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不判处终身监禁。
第五是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对一般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未成年犯罪的,进行综合案例,对于已经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将基准刑的30%-60%降低,对已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将基准刑的10%-50%降低。
最终,在案件进入审判前,在撤销、不起诉上存在政策上的倾斜。所以,在刑事辩护方面,一旦一方被法院认定为未成年人,意味着案件会得到无罪或较轻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