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时,就会受到处罚,严重的会判刑。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真心悔改的,就会适当从轻处罚或是进行缓刑。那么人民法院在撤销缓刑、假释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庄闲游戏app官方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缓刑、假释应当被撤销的情形有两种:
1.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原判决、裁定是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本项内容来源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曾规定,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有意见提出,规定下级法院撤销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似有不妥。反对意见认为:其一,此种情形属于特殊情形,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由下级法院撤销上级法院的裁判,不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其二,如交由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上级人民法院撤销或者经上级法院许可后撤销,则会导致审判新罪或者漏罪判决的上诉审形同虚设。其三,当前因流窜犯罪而导致异地服刑的情况较为普遍,如规定由宣告缓刑、假释的上级人民法院撤销或者许可,则会严重影响效率,司法成本也将大幅度提高。鉴于对此争议较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下级法院可撤销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实践中,由于此种情形的特殊性以及此类案件相对较少,下级法院可以撤销上级法院关于缓刑、假释的判决、裁定。《1998年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也有类似规定。
2.罪犯在考验期内违反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罪犯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撤销:(1)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2)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4)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5)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人民法院应当将撤销缓刑、假释裁定书送交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根据有关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撤销缓刑、假释裁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本内容来源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针对本条,一些意见提出,应明确撤销缓刑、假释及撤销后将罪犯收监等的相关程序,如撤销程序是否应开庭抑或听证、将罪犯收监是否需要作出逮捕决定、审判组织是否需重新组成等。并应赋予罪犯申辩权。经研究认为,立法并未明确撤销缓刑、假释的具体程序,司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直接规定似有不妥。另外,实践中,已有规定对缓刑、假释的撤销并未出现问题,再设计一个新的程序,应需深入研究和综合各种因素,暂不宜规定开庭抑或听证程序。 还有意见提出,新罪、漏罪在缓刑、假释考验期期满后才发现的应如何处理?《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应予规定。对此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对缓刑、假释应一律撤销,与新增和漏罪数罪并罚;二是认为仅对新罪和漏罪进行处理,缓刑、假释所附属的刑罚视为执行完毕;三是认为应根据新罪、漏罪是否已过追诉期限分别处理,未过的应一律撤销,已过的可以不撤销假释。我们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新罪不论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还是在期满后发现,只要在考验期内发生,表明罪犯在考验期内没有悔罪认罪,就应当撤销缓刑、假释,将新罪与未执行的刑罚并罚。而对于漏罪,如在考验期满后发现,缓刑、假释所附属的刑罚即视为执行完毕,仅对漏罪作出处理即可。当然,新罪和漏罪都必须在追诉期内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要求的还是比较严格的,而要是不按照规定的话,那么此时行为就有可能是违法的。当然,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操作。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直接来联系庄闲游戏app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