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看守所和监狱这三大机构此前我们都有介绍过,虽然同为强制性执行机构,但其中羁押的人员性质却大有不同,上海刑事律师所一般来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的都会被公安机关进行强制“拘留”,例如大街上喝多了闹事儿的、扰乱了社会秩序的,这种通常不会记入档案;
但是进了看守所和监狱就不一样了,这两者的羁押对象基本都是触犯了《刑法》的犯罪分子,等待他们的都是法律的严惩。而在监狱和看守所这两处犯罪分子集结的地方,即便他们都在为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进行忏悔、赎罪、改造,可在众多的犯罪分子构建的这个独特的小天地中,同样也有不平等和歧视出现。
至于哪些罪犯最被人看不起?
上海刑事律师所讲解主要有以下三种:
首先是最遭人唾弃的强奸犯,之所以连罪犯都看不起他们,主要是因为这种犯罪实在是太低级,太不应该,人的生理需求可以理解,但是这都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连这个都解决不了,还因这种事情犯罪,本身就该被人鄙视,所以这种罪犯进入看守所后,一般都是是非常没有地位的。
其次则是小偷,一方面是因为小偷在监狱里也很不老实,可能会继续偷东西,所以在服刑人员的名声不好;另一方面和我国的传统思想也有关,小偷小摸这种行为从古至今都受人排斥,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物品,所以不管是在社会上,还是在监狱里,小偷都很不受人待见。
最后一种是爱打小报告的人,就像我们在学校里讨厌那些向老师打小报告的人一样,监狱中也有这种暗地里、把别人干得不好的事儿揭发给预警的现象存在,这种人自然也很不受待见。最后希望我们大家一辈子都与这两个地方没有关系,无论何时都坚守好做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