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信用卡的便利,但一些人却引发了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如透支、取款等。 那么,信用卡恶意透支将如何被判刑呢?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其实法律也有相关规定。接下来,长宁刑事律师将为您分析有关信用卡透支量刑的相关问题。我希望这对你有所帮助:
一、恶意透支的概念和基本方法
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国家规定限额管理或者相关规定时间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这种情况下,恶意透支都属于违约问题行为,需依照我国信用卡领用合同风险承担违约责任。
恶意透支的基本方式包括超过规定限额的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规定或发卡银行允许的透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即在规定时间内不还本付息,两种情况。 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会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二、友好透支和恶意透支的区别
是否认定为恶意透支,是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触犯刑法的关键。有关专家表示,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根本标准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至于透支客观上是否超过限额和期限,银行催收后是否归还等。它只是认定行为人主观故意的一个标志,只便于外在直观地认定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而不具有决定性。
三、恶意进行透支触犯我国刑法的数额
信用卡恶意透支金额是指发卡银行拒绝退还而尚未退还的金额,不包括逾期费、复利等费用。恶意透支超过一万元,不足十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属于“较大数额”
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巨额”
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四、《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实施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进行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提供虚假的身份可以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注销的信用卡;
(三)虚假使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自己目的,超过国家规定限额管理或者相关规定时间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贷款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银行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进行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一个关于信用卡透支的相关国家法律基础知识,如果您在生活中因为我们使用信用卡导致企业不良后果,可以通过及时联系长宁刑事律师,从而为您解决相关法律环境问题。